調查發現,自閉症港童平均兩歲半後才確診,低於外國要求。即使家長較早察覺子女有異,逾半被誤以為社交或語言問題,錯失三歲前的治療黃金期。
邁步自閉症兒童訓練中心分析08年至14年、共921宗自閉症兒童個案,發現平均確診年齡介乎兩歲七個月至三歲;今年至今的75宗個案,有兩成患童於三歲四個月或之後確診,遠低於外國須於18個月至兩歲期間確診的要求。
家長:「以為有樣睇」
約三歲的新新半年前確診患自閉症,其母稱早於新新一歲多已察覺有問題,如不應人、沒有眼神接觸等,至兩歲三個月才懂叫「媽媽」,與哥哥有明顯不同。她曾向母嬰健康院查詢,惟對方僅指新新發展未完全。
中心臨床心理學家朱嘉麗表示,本港確診患童的情況較外國落後,因對此症認知不足所致,加上家長誤以為有湊仔經驗,會較易識別自閉患童,惟事實並非如是。
她稱,幼童如於三歲前接受治療,可以改善患童亂丟東西、撞頭等行為問題,愈遲確診愈難改善行為問題。她建議母嬰健康院、兒科診所把自閉症納入常規評估項目,並加市民對自閉症的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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